在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里,她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儿子。
这一天,她的姐姐在楼下大喊:"阿姐,孩子,孩子被他们带走了。陈萍(化名)像疯了一样,推开前来劝说的丈夫的亲戚,冲下楼去,跑到桥对面,那里还有一个儿子的身影在对面!"陈萍说。
一个月前的离婚官司,一审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林伟(化名),陈萍想不通--林伟患有无精症,孩子当时是在林的同意下,陈萍通过妇保院精子库的精子和自己的卵子受精并供卵试管婴儿助孕。用陈平的话说,这不是他自己的。
从陈平的律师提供的一审临海法院判决书来看,案件并不复杂。2009年,双方结婚;2022年底,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下一个孩子;2022年7月,女方起诉离婚,2022年8月被法院驳回。(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况,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直接判决离婚)。
2022年,女方再次起诉,今年11月7日,临海法院判决离婚,孩子交给男方抚养。法院考虑到 "孩子与父亲生活了近三年,熟悉现有的生活环境和习惯 "和 "男方已丧失生育能力 "等因素。
陈平和林伟今年三十出头父母离婚,借卵代生借卵,是由父母介绍认识的。"关系一直不好",陈平说,林伟就像个孩子,整天玩,打游戏,晚上很晚才睡觉。后来林伟被查出患有无精子症。
在省妇保的帮助下,经过三次人工授精两次供卵赠卵试管代怀,陈萍终于受孕成功--她说自己住院三个多月,林伟来探望不过两三次。孩子在怀孕的第八个月就早产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抱着孩子四处求医"。所以在孩子2岁多的时候,陈平还是提出了离婚,"自己带着,安静"。
陈平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只知道我的孩子是我的。"陈平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只知道我的孩子是我的。陈平报了警,警察认为这是家庭纠纷,没有受理。之后,公婆换了门锁,林伟换了。陈平经常在晚上去婆婆家的小区,看着窗外的灯光,屏住呼吸听有没有孩子的声音,可是,没有。
就这样,两年零五个月,陈平说她从未见过孩子,林伟也在陈平的第二次起诉庭审中看到,"像个陌生人"。
钱江晚报记者试图联系林伟,被告知手机号码已经是空号。折腾了半天,联系上了陈萍的婆婆,老人说,一切要问法院。
临海法院的一审法官表示,该女子已提出上诉,不会再发表意见。
在采访中试管应该判给谁引发辩论,陈萍一直说,两年半了,孩子估计都不认识她了;被带走的时候是要打疫苗的,不知道后来有没有打疫苗。她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让听的人直冒冷汗,很是伤心。
有的人说,父亲和孩子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要和父亲在一起?
这是法律规定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尽管父亲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与母亲在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完全有权抚养孩子。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柯志说,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是对不能生育的一方的一种人性化关怀。而且孩子长期与男方生活在一起后,改变其生活习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虽然这个结果让母亲难以接受--无论孩子交给谁,对方都是残忍的。
但浙江省婚姻法研究会秘书长、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迪波却不这么认为。"孩子是如何离开母亲并与父亲长期生活在一起的 "应该是本案中需要了解的一个重要事实。假设女方所说属实,并不是女方没有尽到责任,而是被迫失去了对孩子的照顾,因此判决孩子长期随男方生活,是为了不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由男方抚养是对法律的一种机械理解。这样的判决很可能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导向。
另外,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并不是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砝码",在刚刚结束的婚姻中,男方是否也通过人为手段实现了成为父亲的梦想?这不能成为忽视男方不是孩子亲生父亲这一事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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